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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 舍 管 理 办 法

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,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,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,以提高工作效率,特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

()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,可以申请住宿。

()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住宿

1.患有传染病者。

2.有不良嗜好者。

()不得携眷住宿。

()需遵守本公约。

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,倘若员工离职,(包括自动辞职,受免职、解职、离职等)时,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,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一天内,迁离宿舍,不得借故拖延。

第四条 宿舍统由所长担任宿舍舍监,其工作任务如下:

()管理一切内务,分配清扫,保持整洁,维持秩序,负责管理水电,煤气,门户。

()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(尤其夜晚及风雨天)

(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:

1违反宿舍管理规则,情节重大者。

2留宿亲友者。

3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。

4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,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。

第五条 公司会经常视察宿舍,员工不得拒绝,并听从有关指示。

第六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,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,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,并视情节轻重论处。

第七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:

() 服从舍监管理、派遣与监督;

() 员工住宿区禁止烧煮、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;

()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;

() 个人棉被、垫被起床后须叠齐;

() 烟灰、烟蒂不得丢弃地上,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;

() 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,其余衣、鞋必须收入柜内;

() 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;

() 电视、收音机的使用,声音不得放大,以免妨碍他人安宁;

() 食堂操作间严禁厨师以外人员进入;

() 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,如外人拜访应在宿舍外接见,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,要报所长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入内;

(十一)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,遗失由各自负责;

(十二)不得于墙壁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;

(十三)污秽、废物、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;

(十四)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。卫生间属公共使用地方,个人使用后及时冲洗干净。

(十五)水、电不得浪费,随手关灯及水龙头;

(十六) 不得于床上抽烟;

(十七)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或聚餐、喝酒、赌博、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;

(十八)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。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,锁好房门或大门;

(十九) 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,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;

(二十)不得随地吐痰、乱倒垃圾,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,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,严禁向窗外泼水、乱倒杂物;

第八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,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,物品的修缮,水、电、煤气、门窗等的巡视,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。

第九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除取消其住宿权利(退宿)并呈报管理部议处:()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、指挥者。

()在宿舍赌博(打麻将)斗殴、及酗酒。

()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。

()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。

()经常妨碍宿舍安宁、屡戒不改者。

()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。

()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。

()有偷窃行为者。

第十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、物品、抽屉等清理干净,所携出的物品,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。

备注:1、以上规定如有违反,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予550元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,罚金将由工资中扣除。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予以请离本公司宿舍。

    2、奖罚连座,如发现所监纵容住宿员工的违规行为,除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外,对所监进行双倍处罚。

    3、违规员工的罚金将做为奖励基金。